(8101) 華冠 | 公告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書記廳通知本公司三審勝訴
(8101)華冠 | 公告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書記廳通知本公司三審勝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Dream Train Internet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DTI公司)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台上字第1342號
4.事實發生日:115/10/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DTI公司就東京地院民國111年4月14日東京地院判決提起強制執行
6.處理過程:
DTI公司對本公司之訴訟,一審本公司勝訴。DTI公司提起上訴,二審本公司亦勝訴
後續DTI公司再提請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於民國115年10月7月判決DTI公司上訴駁回,
本公司確認勝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該訴訟對本公司未來營運不會再有干擾。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Dream Train Internet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DTI公司)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台上字第1342號
4.事實發生日:115/10/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DTI公司就東京地院民國111年4月14日東京地院判決提起強制執行
6.處理過程:
DTI公司對本公司之訴訟,一審本公司勝訴。DTI公司提起上訴,二審本公司亦勝訴
後續DTI公司再提請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於民國115年10月7月判決DTI公司上訴駁回,
本公司確認勝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該訴訟對本公司未來營運不會再有干擾。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上市公司:華冠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