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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7) 欣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3037)欣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董事會決議日:115/01/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A.曾子章集團策略長
B.蘭庭執行總經理
C.林瓊梅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曾子章集團策略長擔任旭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B.蘭庭執行總經理擔任旭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C.林瓊梅協理擔任悅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欣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6-01-30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