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 中石化 | 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公告業已就聯貸案與聯貸 金融機構達成初步協議。
(1314)中石化 | 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公告業已就聯貸案與聯貸
金融機構達成初步協議。
1.事實發生日:114/07/08
2.債權銀行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等9家銀行
3.發生緣由:鑒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擁有土地之刑事裁定,使其銷
售暫停而無法達成聯合授信契約之部分承諾事項,謹發布鼎越開發公司與授信聯貸金融
機構協商所達成協議之內容。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經與授信聯貸金融機構協議後,金融機構以
多數決同意豁免2025年7月底前應補足第三次銷售率檢核之差額及增加提前還款承諾,
鼎越開發公司承諾於2025年7月提前償還5億元及2025年11月5日前提前償還10億元。
5.因應措施:本公司及鼎越開發公司將執行後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債權銀行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等9家銀行
3.發生緣由:鑒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擁有土地之刑事裁定,使其銷
售暫停而無法達成聯合授信契約之部分承諾事項,謹發布鼎越開發公司與授信聯貸金融
機構協商所達成協議之內容。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經與授信聯貸金融機構協議後,金融機構以
多數決同意豁免2025年7月底前應補足第三次銷售率檢核之差額及增加提前還款承諾,
鼎越開發公司承諾於2025年7月提前償還5億元及2025年11月5日前提前償還10億元。
5.因應措施:本公司及鼎越開發公司將執行後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中石化
符合條款:第27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