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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 瑞祺電通 | 代重要子公司澔楷科技(股)公司公告114年股東常會 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6416)瑞祺電通 | 代重要子公司澔楷科技(股)公司公告114年股東常會 同意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德富
(2)董事: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康維
(3)董事: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周廷軒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
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瑞祺電通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6-30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