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4) 精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議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2414)精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議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6/3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2.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24
5.最後過戶日:114/07/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7/31
8.除權(息)基準日:114/07/31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請於民國114年07月25日(星期五)
下午5時前(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7月26日適逢星期假日,故提前至114年07月25日)親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
5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電話:02-23892999),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
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新台幣2.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24
5.最後過戶日:114/07/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7/31
8.除權(息)基準日:114/07/31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請於民國114年07月25日(星期五)
下午5時前(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7月26日適逢星期假日,故提前至114年07月25日)親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
5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
電話:02-23892999),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
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上市公司:精技
符合條款:第14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