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5) 星通 | 公告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3025)星通 | 公告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葉茂林、邱東昇、吳明澤
獨立董事:吳堉文、江民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及其擔任代表人
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葉茂林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葉茂林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邱東昇 不適用
吳明澤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吳堉文 不適用
江民雄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葉茂林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葉茂林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邱東昇 不適用
吳明澤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吳堉文 不適用
江民雄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240號科園科貿大廈A座4層405號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重慶市石橋舖科園一路200號渝高廣場C座10-5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240號科園科貿大廈A座4層40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數據通信設備、計算機、網路系統、計算機軟、
硬件的開發、生產、銷售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研發、設計、生產、加工數據通信設備、(除衛星通訊
設備)電腦網路系統設備、網路測試儀器設備、電腦及外部設備、辦公自動化
設備及上述產品相關服務軟硬體,銷售本公司所生產的產品並提供相關的售後
服務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通信設備、計算機網路系統設備、網路測試儀器設備、
計算機及外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及上述產品相關附屬軟、硬件及產品系統
集成的研發、生產、銷售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葉茂林、邱東昇、吳明澤
獨立董事:吳堉文、江民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同意解除及其擔任代表人
之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葉茂林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葉茂林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邱東昇 不適用
吳明澤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吳堉文 不適用
江民雄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葉茂林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葉茂林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邱東昇 不適用
吳明澤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吳明澤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監事
吳堉文 不適用
江民雄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240號科園科貿大廈A座4層405號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重慶市石橋舖科園一路200號渝高廣場C座10-5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240號科園科貿大廈A座4層405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天津祿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數據通信設備、計算機、網路系統、計算機軟、
硬件的開發、生產、銷售及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
重慶燦通科技有限公司:研發、設計、生產、加工數據通信設備、(除衛星通訊
設備)電腦網路系統設備、網路測試儀器設備、電腦及外部設備、辦公自動化
設備及上述產品相關服務軟硬體,銷售本公司所生產的產品並提供相關的售後
服務
天津互通科技有限公司:通信設備、計算機網路系統設備、網路測試儀器設備、
計算機及外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及上述產品相關附屬軟、硬件及產品系統
集成的研發、生產、銷售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星通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