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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 台揚 |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2314)台揚 |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謝其嘉 董事長
(2)楊國強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扣除利益迴避後之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 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謝其嘉 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謝其嘉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駐馬店市遂平縣富強北路與希望大道交叉口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河南晶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台揚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6-18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