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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宏亞 | 本公司114年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制案

(1236)宏亞 | 本公司114年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統懋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聖鈞
獨立董事:劉俊北
獨立董事:徐憶芳
獨立董事:張聰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王聖鈞,台北大稻埕有記名茶(股)公司負責人、台灣汽電共生
(股)公司董事、天仁茶業(股)公司董事等相關職務
獨立董事:劉俊北,統一超商(股)公司總經理室部主管、專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張聰本,台灣味群工業(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徐憶芳,泰宗生物科技董事、惠特科技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8~117/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損及本公司利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宏亞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6-18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