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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 三芳 | 代子公司GII公告新增對母公司三芳化工資金貸與金額達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1307)三芳 | 代子公司GII公告新增對母公司三芳化工資金貸與金額達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4/06/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Gra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GII)
為三芳化工百分百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077,3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9,2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9,2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以因應營運之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978,18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96,697
5.計息方式:
1.9%
6.還款之:
(1)條件:
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百分之百持有之公司規定,
貸與年限五年
(2)日期:
119年6月9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38,0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7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海關三旬匯率6/10匯率29.96計算

上市公司:三芳

符合條款:第23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6-10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