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91) 中信金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2891)中信金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2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是
4.發行總額:總額上限為新臺幣400億元,其中次順位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限為新台幣
200億元,得向主管機關提出公司債總括申報及採分次發行,額度為申報生效後兩年
內有效,將視實際需求及市場狀況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不超過20年(含20年)。
8.發行利率: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用於償還借款及屆期之公司債、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
資本結構。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將向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於櫃檯買賣交易。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是
4.發行總額:總額上限為新臺幣400億元,其中次順位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限為新台幣
200億元,得向主管機關提出公司債總括申報及採分次發行,額度為申報生效後兩年
內有效,將視實際需求及市場狀況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不超過20年(含20年)。
8.發行利率: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用於償還借款及屆期之公司債、充實營運資金及強化
資本結構。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決定之。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將向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於櫃檯買賣交易。
上市公司:中信金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