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5) 致伸 |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原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4915)致伸 |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原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均龐獨立董事、馬慧凡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均龐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T,
George Town,Grand Cayman, British West Indies.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一般投資。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均龐獨立董事、馬慧凡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
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吳均龐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亞洲水泥(中國)控股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Century Yard,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T,
George Town,Grand Cayman, British West Indies.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一般投資。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致伸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