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0) 虹光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2380)虹光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4
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1,569,340,840元
4.消除股份:156,934,084股
5.減資比率:72.341829%
6.減資後股本:60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06/26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0,460,69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84.1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經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擬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全權處理其他減資
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
每仟股減少723.41829股,即每仟股換發276.58171股,減資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
(2)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本減資案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
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全權處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
(3)本案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
擬提請11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減資緣由: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1,569,340,840元
4.消除股份:156,934,084股
5.減資比率:72.341829%
6.減資後股本:60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4/06/26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0,460,69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84.1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經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擬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全權處理其他減資
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
每仟股減少723.41829股,即每仟股換發276.58171股,減資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
(2)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本減資案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
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全權處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
(3)本案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
擬提請114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上市公司:虹光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