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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 華航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2610)華航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1.事實發生日:114/11/03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114年10月7日實施勞動檢查,
以本公司飛航組員兩人派遣未安排休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
裁處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4.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5.處分情形:行政罰鍰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1,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組員派遣均依民航法規辦理,本案係因法規扞格所致。
本公司重視組員身心健康,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請求撤銷處分。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華航

符合條款:第26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11-03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