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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0) 致茂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2360)致茂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0/30
2.減資緣由:本公司111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係因有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
離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原發行價格向員工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20,000元
4.消除股份:12,000股
5.減資比率:0.00282%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252,617,4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10/3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市公司:致茂

符合條款:第11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10-30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