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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統一 | 代子公司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216)統一 | 代子公司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南市仁德區崁腳北段493地號土地及其上建號崁腳北段87號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4/9/23~114/9/2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會核准
民國114年9月23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14,591.57平方公尺(折合4,413.95坪)及
建物面積38,630.54平方公尺(折合11,685.74坪)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約新臺幣410.01佰萬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東和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租期10年,每月租金約新臺幣3.12佰萬元,依合約調整租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區域內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長興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臺幣 411.17佰萬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涵瑜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7)南市估字第000081號(換發)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上市公司:統一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9-23

*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 Open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