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7) 寶綠特-KY | 代子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對關係企業 之資金貸與金額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
(6887)寶綠特-KY | 代子公司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對關係企業
之資金貸與金額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4/08/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與人: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與貸與人之關係: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3,69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6,7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3,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7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4,2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7,527
5.計息方式:
年利率為3.45%
6.還款之:
(1)條件:
利息按月支付,本金於到期日全部一次償還
(2)日期:
動用後一年內(含)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9,7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6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浙江安順化纖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與人:浙江寶綠特環保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與貸與人之關係: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23,69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6,75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3,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75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34,21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7,527
5.計息方式:
年利率為3.45%
6.還款之:
(1)條件:
利息按月支付,本金於到期日全部一次償還
(2)日期:
動用後一年內(含)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69,7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6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上市公司:寶綠特-KY
符合條款:第23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