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7) 台新新光金 |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臺北市市有土地設定 地上權契約解約事宜(T17)
(2887)台新新光金 | 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臺北市市有土地設定
地上權契約解約事宜(T17)
1. 原公告日期:
110/10/1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0年10月13日經臺北市政府公開招標程序取得「臺北市
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市有土地地上權」其土地面積:
合計22,860.53平方公尺,折合約6,915.31坪。權利金總金額
(新臺幣,未稅):2,800,000,000 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於今日(114年11月21日)就「臺北市北投區軟橋段
88地號(T17街廓)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決議通過與臺北市
政府合意解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依解約協議,本公司應塗銷臺北市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
市有土地之地上權登記並返還土地予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應給付
本公司為履行「臺北市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市有土地
設定地上權契約」所支出之相關成本。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110/10/1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0年10月13日經臺北市政府公開招標程序取得「臺北市
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市有土地地上權」其土地面積:
合計22,860.53平方公尺,折合約6,915.31坪。權利金總金額
(新臺幣,未稅):2,800,000,000 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公司董事會於今日(114年11月21日)就「臺北市北投區軟橋段
88地號(T17街廓)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決議通過與臺北市
政府合意解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依解約協議,本公司應塗銷臺北市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
市有土地之地上權登記並返還土地予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應給付
本公司為履行「臺北市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市有土地
設定地上權契約」所支出之相關成本。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上市公司:台新新光金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期:2025-11-21